【导读】华图延安分校同步延安人事考试网发布:《2018国考面试热点:公开庭审,当事人该不该“露脸”?》,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1延安华图教育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陕北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beihuatu),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911-2380185,微信号:yananhuatu5
2017年1月,《法制晚报》的“壹现场”栏目曝光的一起发生在北京的恶劣性侵案件,案犯邹明武,曾被评为“一级教师”以及“海淀区骨干教师”。案件一经曝光就引起了全中国网友的强烈愤慨。
2017年12月26日,北京市海淀法院一审判处邹明武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判决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工作。记者了解到,该案是北京法院首例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宣告“从业禁止”的案件,也是首例对被害人及家属在庭审及宣判环节全程采用视频保护的案件。
近年来,多地法院已经开始尝试庭审对外公开,对于性侵案公开庭审过程中当事人是否该“露脸”谈谈你的看法。
为了维护司法公正,最高法开通了中国庭审公开网,自此,我国多地人民法院开始对一些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网络直播,这样的改变既有助于确保庭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安全稳定,也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权威、便捷、可靠的庭审视频观看平台。通过庭审公开,既彰显了司法公正,又起到了法律宣传的作用。不过,对于性侵案公开庭审过程中当事人是否该“露脸”,我则认为不能一概而论。
性侵案在公开当事人信息时应改有所选择。从原则上讲,“露脸”应该是“公开”的一部分,但性侵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如果全面公开,恐怕有失妥当。表面上看,司法公正与隐私保护似乎出现了对立,但如果站在保护公民权益的角度上看,实则不然。
一方面,性侵案的罪犯信息应该尽可能全面的公开,罪犯须“露脸”。性侵案多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受害人多为未成年人,由于缺乏抵抗能力和理性判断能力,一些人尤其是从事教师、医生等职业的犯罪分子利用职务之便就对的实施暴行,公开其信息一方面能体现出法律对该种行为的严厉制裁,另一方面也对罪犯本身起到了更强的警醒作用。更重要的是,公开性侵罪犯的信息能够让群众有所防范、心中有底,符合更广大的社会利益。不能为了保护罪犯的所谓隐私权而遮遮掩掩,一旦罪犯刑满释放,且没有悔改,那对他们隐私的保护则是对社会公众的潜在伤害。
另一方面,性侵案公开开庭审时,对被害人的信息应当予以保护,避免让其“露脸”。性侵案受害者受到的伤害不只是身体上的,她们心理上的伤害往往更难以抚平。尤其是未成年受害者,面对的不只是罪犯暴行带来的噩梦,还可能有身边人异样眼光,如果没有积极的保护和引导,极有可能使她们丧失对未来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因此,在公开罪犯信息的同时应该利用技术手段妥善保护好被害人的信息,以此表达出司法的人性与关爱。
实际上,公开庭审当事人“露脸”与否并不仅仅体现在性侵案上,法庭是正义的现场,对于一切违法犯罪的惩处的最终目的就是保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庭审时“露脸”与否应该有所取舍,仔细权衡,确保充分彰显司法惩治犯罪与保护人民的价值追求,使法律更加具有威慑力和人情味。
更多资讯关注陕北华图公众号
以上是2018国考面试热点:公开庭审,当事人该不该“露脸”?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延安人事考试网
(编辑:陕西_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