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延安分校同步延安人事考试网发布:《2018年榆林定边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80人》,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1延安华图教育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陕北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beihuatu),2018年榆林定边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80人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911-2380185,微信号:yananhuatu5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共秩序,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根据《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133号)和《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114号)等就业援助有关政策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招聘80名公益性岗位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更多资讯关注陕北华图公众号 以上是2018年榆林定边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80人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延安人事考试网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原则,分岗位聘用。
二、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县级公益性岗位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80名,其中男性60名、女性20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8年3月31日之前为定边县户籍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遗传疾病史;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31日至2000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统一集中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本人须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时间、地点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由资格审查组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1)报名及审查时间: 2018年6月12日至6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及审查地点:定边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西环路中段)。
2、资格审查。
由监察委、人社、教育、公安、民政、扶贫等部门单位组成资格审查组,负责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准考证于2018年6月21日14:30-18:00在定边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领取)。
(二)考试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报名地点缴费,报名结束后仍未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价涉发(1993)1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每人50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报考人员,经县民政局或扶贫办出具证明后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三)考试
1、考试内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办法组织考试,以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0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0.5mm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塑料垫板,严禁将手机、手表、钻戒等首饰和非考试用品带入考点。对冒名顶考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县上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冒名顶考人员属于在校学生的建议所在学校给予处分;属于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纪委、监察委给予处分;属于社会从业人员的由所属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3、考试阅卷:本次招聘考试的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当天上午组织考试,下午使用电脑阅卷,现场公布考试成绩。
4、成绩查询:在定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ingbian.gov.cn/)公布。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定初选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拟定为初选人员。对确定的拟聘初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异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个工作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应当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审查遵纪守法情况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递补
招聘期间,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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