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延安分校同步延安人事考试网发布:《2018年商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0延安华图教育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陕北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beihuatu),2018年商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911-2380185,微信号:yananhuatu5
各位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8〕4号)相关精神,现就我市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的商洛户籍社会考生或工作单位在商洛的社会人员。
(二)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商洛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制全日制大专应届师范毕业生。
(三)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驻商全日制普通高校(商洛学院和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应届非师范毕业生(商洛行政区域外2018年高校应届非师范毕业生按照省上规定在学校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身心条件。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要求,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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