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延安分校同步延安人事考试网发布:《2019年国考申论热点:长春疫苗死者赔偿 损害度如何认定(4)》,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2021延安华图教育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陕北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beihuatu),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911-2380185,微信号:yananhuatu5
(三)死亡。
1。呼吸心跳停止;
2。脑死亡。
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导致损害认定工作。
2。残疾标准参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 26341—2010》,列举了部分状况,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形由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3。本次认定工作针对的问题疫苗为长春长生公司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生产的狂犬病疫苗(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药品GMP证书2017年11月19日到期)。
4。已知具有相关性的不良反应或损害症状、体征,是指疫苗说明书记载或疫苗不良反应系统上报的不良反应或其他损害。包括:过敏性皮疹、血管性水肿、过敏性休克、急性过敏反应、喉头水肿、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Arthus反应、热性惊厥、多发性神经炎、脑炎和脑膜炎、癫痫、惊厥/抽搐、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脱髓鞘性脊髓炎、臂丛神经炎、无菌性脓肿、淋巴管炎和淋巴结炎、晕厥及其他局部反应、其他过敏反应等。
附2
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受种者损害认定工作规程
一、根据《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赔偿实施方案》,为做好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受种者损害认定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种者(或死亡受种者亲属,以下简称受种者)可以申请认定:
(一)既往已报告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后出现损害后果的;
(二)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后出现疫苗接种相关症状、体征,到医疗机构就诊,并有原始医疗记录的;
(三)经过本次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观察,存在疫苗接种相关症状、体征的。
三、符合条件的受种者应当向原接种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明;
(二)接种证明;
(三)残疾证明材料或死亡医学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或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五)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符合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到医疗机构就诊的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门诊、住院病历,检验检查结果等。
四、医疗机构应当为受种者或其亲属复印病历资料提供便利。
五、符合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员名单和身份证明信息,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提供给接种单位进行核对。
六、符合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人员名单和身份证明信息,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交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提供给接种单位进行核对。
七、接种单位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进行当场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填写《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受种者损害认定申请登记表》(见附表1);材料不全的,由申请认定的受种者补充。
八、接种单位将申请认定的受种者信息每日进行汇总,一式两份,一份与申请材料共同提交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另一份由接种单位存档。
九、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收到接种单位提交的《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问题疫苗受种者损害认定申请登记表》后,应当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认定,出具专家意见。
更多资讯关注陕北华图公众号
以上是2019年国考申论热点:长春疫苗死者赔偿 损害度如何认定(4)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延安人事考试网
(编辑:陕西_编辑)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微信客服
100000+
阅读量150000+
粉丝1200+
点赞数